免疫球蛋白A(IgA)肾病(IgAN)为一种以肾小球系膜区IgA或IgA为主免疫球蛋白沉积为特点的肾小球肾炎配资门户网官网首页,是全球最常见的原发性肾小球疾病类型,并且也是慢性肾脏病(CKD)和肾衰竭的主要原因。
NTQ5082胶囊是南京正大天晴自主研发的I类创新药,属于口服小分子补体因子B(CFB)抑制剂,目前已在补体介导的溶血性疾病和肾脏疾病领域取得重要进展。
该药通过靶向调节免疫功能,抑制IgA抗体的异常产生并减少免疫复合物在肾小球的沉积,从而有效缓解肾炎炎症反应和组织损伤。相比于已有治疗方式,此药物具有口服便捷性、高选择性和较低副作用的特点。此外,早期研究数据和同类药物的国际现状显示,其在蛋白尿减少和肾功能保护方面具有显著优势,因此其潜在疗效可能不仅改善疾病症状,还能延缓患者肾功能衰竭进展,为临床治疗提供新的选择。
目前全球已有多款C5补体抑制剂获批,用于阻断C5介导的血管内溶血;然而,尚未有国产CFB抑制剂上市。其中,诺华(Novartis)的补体B因子抑制剂伊普可泮胶囊(iptacopan,LNP023)在2023年12月获得美国FDA批准上市,用于治疗阵发性睡眠性血红蛋白尿症(PNH)。这一疗法最早于2024年4月获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批准用于治疗PNH成人患者;并在2025年4月,伊普可泮胶囊获得NMPA批准新适应症,用于治疗成人C3肾小球病(C3G)以降低蛋白尿。
展开剩余85%研究药物:NTQ5082胶囊(II期)
登记号:CTR20251705
试验类型:对照试验(VS 安慰剂)
适应症:非原发性IgA肾病
申办方:南京正大天晴制药有限公司
用药周期
NTQ5082胶囊的规格:100mg;用法用量:口服,每日一次,每次100mg、200mg、300mg。用药时程:24周。
入选标准
1、年龄≥18周岁,性别不限。
2、体重≥40kg,BMI在15~38kg/m2。
3、筛选前8年内或筛选期间经肾脏病理活检确诊为原发性IgA肾病,且无已知的继发性原因。
4、筛选期V1访视时24h-UPE≥0.75g/24h,或FMV UPCR≥0.8g/g;V2访视时24h-UPE≥0.75g/24h。
5、筛选期V1及V2访视时eGFR≥30mL/min/1.73m2。
6、筛选期V1访视时符合下列标准:①血红蛋白≥90g/L;②血小板≥80×109/L。
7、在首次给予试验用药品(定义为D1)前至少2周接种ACYW135群脑膜炎球菌和肺炎链球菌疫苗(如既往已接种,应提供接种记录凭证,并经研究者判断是否有必要重新接种);若在D1前2周内接种者,则需给予预防性抗生素治疗至疫苗接种后至少2周。
8、随机前至少12周内接受RAS阻滞剂(ACEi或ARB)治疗,且随机前至少4周内接受RAS阻滞剂(ACEi或ARB)最大推荐剂量或最大耐受剂量稳定治疗[其中进入筛选后必须接受至少4周的RAS阻滞剂(ACEi或ARB)最大推荐剂量或最大耐受剂量稳定治疗];或经研究者判定RAS阻滞剂不耐受的受试者可以入组。
9、接受SGLT2抑制剂、内皮素受体拮抗剂和羟氯喹的受试者需在随机前至少12周内稳定治疗,且预计在试验期间保持处方稳定。
10、同意自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至末次给予试验用药品后4周内,与其伴侣在发生性行为时采用至少一种有效避孕措施,且不参加捐精或捐卵。
11、同意签署知情同意书,并承诺遵守研究中各项规定者。
排除标准
1、在首次给予试验用药品(定义为D1)前4周内或5个半衰期内,以较长者为准,曾接受醛固酮受体拮抗剂、肾素抑制剂、显著影响肌酐水平的药物(如肾衰宁、贝特类降脂药、药用炭片、肾康注射液等);或经研究者评估可能需要在研究期间使用上述治疗者。
2、在首次给予试验用药品(定义为D1)前12周内或5个半衰期内,以较长者为准,曾连续≥2周接受系统性糖皮质激素(如泼尼松、甲泼尼龙等)、免疫抑制剂/调节剂(如霉酚酸类、烷化剂类、钙调磷酸酶抑制剂类等)、具有免疫抑制作用的中药或中成药(如雷公藤类制剂等);或经研究者评估可能需要在研究期间使用上述治疗者。
3、在首次给予试验用药品(定义为D1)前24周内,曾连续≥2周接受布地奈德肠溶胶囊;或经研究者评估可能需要在研究期间使用上述治疗者。
4、在首次给予试验用药品(定义为D1)前12周内或5个半衰期内,以较长者为准,曾接受生物制剂治疗(如BAFF/APRIL抑制剂),或本研究试验药物之外的其他补体通路抑制剂;或经研究者评估可能需要在研究期间使用上述治疗者。
5、既往进行过有可能显著改变药物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的胃肠外科手术,或有严重胃肠道疾病史,或存在吞咽困难、反复呕吐症状导致进食、服药困难的受试者。
6、筛选前12周内有严重外伤或重大手术史,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接受重大手术者。
7、既往有骨髓/造血干细胞或实体器官移植史(如心、肺、肾、肝等)者。
8、已知或疑似遗传性补体缺陷或现患有原发性或严重继发性免疫缺陷者。
9、筛选前24周内有任何显著慢性活动性或复发性感染者,如肝脓肿、肾盂肾炎等。
10、既往有脑膜炎球菌感染史或首次给予试验用药品(定义为D1)前2周内有活动性全身细菌、病毒或真菌感染史者。
11、既往有系统性抗结核治疗史或潜伏性结核感染史,或现患有结核感染者。
12、经研究者评估,血压控制不佳者。
13、经研究者评估,血糖控制不佳者。
14、患有肾病综合征的患者;或快速进展的肾小球肾炎(3个月内eGFR下降超过50%,或不足50%但经研究者评估肾功能有快速下降风险者);或肾脏病理提示50%以上的肾小球有新月体(指大新月体,即新月体的体积占肾小囊 50% 以上)形成者;或小管萎缩-间质纤维化超过50%者。
15、除原发性IgA肾病外,经研究者判断还合并其他慢性肾病(例如,原发性局灶性节段性肾小球硬化症[FSGS]、膜性肾病、C3肾小球病、狼疮肾炎、糖尿病肾病)者。
16、存在有临床意义重大的肾脏、心脏、肝脏、肺部等的病史,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本研究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需长期进行血液透析、晚期心脏疾病(如NYHA IV级)、重度肺部疾病(如严重的肺动脉高压(WHO IV级)、筛选期V1和V2访视时(本地实验室检查)ALT\AST>3×ULN且Tbil>2×ULN等。
17、有明显尿路梗阻或排尿困难的证据;或现患有任何尿路疾病(原发性IgA肾病除外)且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与本研究者。
18、筛选前5年内有恶性肿瘤史者,但已经治愈的皮肤局部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甲状腺乳头癌、子宫颈原位癌除外。
19、患有活动性乙型肝炎(HBsAg阳性且HBV-DNA>本地实验室检测下限),或丙型肝炎(HCV抗体阳性且HCV-RNA>本地实验室检测下限);或已知的HIV病史或HIV检测阳性;或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
20、筛选前4周内接种过任何类型的减毒活疫苗,或计划在研究过程中接种任何减毒活疫苗。
21、筛选前4周内参与过其他任何干预性临床试验(包括药物和器械等临床试验)且接受药物或器械干预者。
22、怀疑对试验药物或试验药物中的任何成分过敏者。
23、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怀孕的女性。
24、任何经研究者判断可能影响患者参与研究的医疗状况、可能增加受试者安全性重要风险、依从性差,以及其他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与研究的情况。
研究中心
福建厦门
山东临沂、济南
浙江宁波、温州、金华、杭州
湖南长沙
安徽阜阳、合肥、六安
四川成都
上海
辽宁大连
北京
湖北宜昌
江苏徐州、南京、无锡、常州
江西南昌
山西太原
吉林长春
广西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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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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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广州
河南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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